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要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要求,在党内监督主导下做实专责监督、贯通各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的统筹衔接、贯通融合,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
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健全党的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准确把握各类监督特点、优势,立足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整改问题,着力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系统观念思考谋划推进工作。“四项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根本在统筹,关键在衔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系统观念,立足提升监督整体效能,要求各监督主体自觉将工作放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的大格局下思考谋划推进,在严格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注重与其他监督主体的沟通、衔接、协同、配合。如,建立监督事项会商研判机制,由纪委监委专责部门牵头,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巡视巡察机构和派驻机构定期会商,统筹研究重点监督事项和人员部署情况,推动各监督主体工作协同发力。上海市纪委监委通过建立监督事项谋划确定机制、监督事项统筹推进机制、监督工作会上研讨机制、监督情况定期报送机制、监督成效定期评估机制,实现“四项监督”统筹衔接闭环管理,确保“统”得有力。再如,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的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干部监督室等部门和派驻机构、巡视巡察机构协作配合的工作架构,优化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职能,定期汇总信访、案管和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专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建议、审计报告等各方面信息,为各项监督工作提供“弹药”。山东省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监督信息平台,推动各监督部门之间的关联互动,实现对巡视巡察对象“预画像”。
聚焦重点任务加强统筹衔接。在作风建设方面强化统筹衔接。围绕纠治“四风”重点任务开展协同监督,党风政风监督部门提出工作要点、督办方式,加强政策解读、案例指导、统计分析、通报曝光等,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以及派驻机构在监督工作中优先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线索,并将总结梳理的问题、归纳的经验及时提供给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在巡视巡察工作方面强化统筹衔接。各监督主体在人员选派、沟通协调、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方面加强与巡视巡察机构的协作配合,及时提供被巡视巡察地区(单位)的政治生态、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情况,加强对巡视巡察移交线索的分析处置并定期反馈办理情况。如,江苏省用好用活巡视机构联席会议机制,在巡前、巡中、巡后分别召集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信访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派驻机构,深入沟通相关信息,突出政治导向,加强全过程联动,及时移交问题线索,确保巡视“点穴”更精准。在审查调查方面强化统筹衔接。审查调查部门主动参与监督检查部门的线索研判工作,监督检查部门向审查调查部门全面介绍移交处置问题线索相关情况,必要时派员跟进、参加处置,派驻机构做好相关审查调查的配合工作。如,吉林省纪委监委在日常工作中把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搭配编组,由分管领导统一协调调度,强化协作配合,贯通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
强化成果运用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衔接,加强监督成果运用,需要着力构建从线索处置到案后整改的工作闭环,做实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实践中,监督检查部门加强与党风政风监督部门、信访部门、审查调查部门的沟通会商,通过分析线索处置情况动态掌握联系地区单位的政治生态;审查调查部门从立案开始就研究部署以案促改工作,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同时加强案件剖析、查找制度漏洞、提出工作建议,并将相关成果与监督检查部门共享;巡视巡察结束后,巡视巡察组及时将巡视巡察情况报告、有关事项专题报告、问题线索报告等移交纪委监委,纪委监委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移交、分办,充分转化运用;监督检查部门加强与派驻机构的联动监督、业务指导和服务支持,统一对纪检监察建议、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情况开展评估,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有效整改、取得实效。如,云南省纪委监委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派驻机构、巡视机构实行工作捆绑、责任捆绑,联动开展日常监督、办理重点问责事项、查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工作。
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需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阶段性特征,在坚守各项监督职责前提下,打破监督壁垒,融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信息,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要在贯通衔接中更加突出政治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本质上都是政治监督,深化政治监督,根本的是围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强化监督、保障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统筹“四项监督”,要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聚焦“国之大者”,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统筹各监督主体协同开展监督,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把政治监督落实落细。要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严防“七个有之”问题,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要注重发挥政治监督的引领导向作用,在履职尽责中优先考虑政治要求、政治标准、政治效果,在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中优先从政治上检视和发现问题,在线索处置中优先处置反映政治问题的线索,在廉洁意见回复中优先审查政治方面的问题反映,在审查调查中优先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在推进标本兼治中优先解决和整改政治问题、强化政治性警示教育,切实做到以政治监督统领“四项监督”。
要在“三不”一体推进中实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四项监督”是复杂的系统工程,统筹衔接“四项监督”,要坚持深化“三不”一体推进,注重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在发挥各类监督自身优势基础上,强化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加强统筹联动,增强总体效果。要通过深化改革推动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流程、整合资源,实现措施协同、力量协同、行动协同,着力构建从线索处置到案后整改的工作闭环;要聚焦发现、处置、整改问题明确协作要求,科学配置监督资源,共享信息和监督成果,将统筹衔接的着力点放在强化“三不”一体推进上,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要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统筹衔接水平。坚持系统观念,对内强化信息化平台建设,对外加强监督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各类网络,形成立体化、强关联的数字监督网。统筹用好检举举报、问题线索管理、党风政风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数据管理等大数据平台,推进不同监督系统和平台内部数据交换,着力提升监督信息化的系统性、体系化水平,通过汇聚内外部监督数据,将决策分析、智能监督、内部管理一体贯通,推动“一网式”研判、“一站式”处置、“一门式”管理,促进各类监督协调协同、贯通融合。坚持创新发展,积极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影响,推进监督工作数字化、规范化、智能化,注重以大数据、信息化提升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上下贯通、动态更新、实时监督、精准处理,用信息化为监督工作赋能。
(《中国纪检监察报》理论周刊与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建教研部联合课题组 课题组成员:冯新舟 胡楠 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2年4月21日理论周刊第7版)
(网络编辑:guest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