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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促进金融稳定发展

来源:《秘书工作》 发布日期:2022-03-25

党中央高度重视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近年来,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扩散和百年不遇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经济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叠加,历史上长期积累的各类风险“水落石出”,习近平总书记及时从战略上掌舵领航,对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和系统部署。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工作任务,各方狠抓工作落实,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大台阶。但另一方面,世纪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宏观杠杆率持续过快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序处置

平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宏观上管好货币总闸门。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以政策的确定性应对风险和外部冲击的不确定性。把握好政策的时、度、效,保持流动性总量合理充裕,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在改革发展中缓释化解风险。

 

分类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定点拆除系统性风险隐患。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果断有序接管包括包商银行在内的10家“明天系”金融机构,推动锦州银行改革重组,基本完成恒丰银行、华信集团风险处置工作等,使我国经济中一批影响大,带有紧迫性、全局性的突出风险点得到有效处置。

 

坚决整治资管乱象,影子银行风险显著收敛。按照“防风险、治乱象、补短板”的要求,出台资管新规及配套实施细则,重点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和交叉性金融产品,严厉整治绕通道、加杠杆、拉长融资链条、推高融资成本的业务及违规行为,资金违规空转现象明显减少。

 

信用风险得到稳妥化解。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化解处置和资本补充取得明显成效,风险抵补能力明显增强。股票质押风险得到实质性缓解。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僵尸企业”加快有序出清。市场化、法治化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持续优化,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得到缓释。

 

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金融市场运行平稳有序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互联网资产管理、非银行支付、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及代币发行融资、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互联网外汇交易等领域风险整治基本完成,已转入常态化监管。P2P网络借贷风险整治取得重大进展,在营P2P网络借贷机构已全部停业。

 

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得到有力遏制。严厉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全面清理外汇、证券期货领域非法金融组织。推进做好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和私募基金风险防范处置工作。规范金融营销宣传,整治虚假违法金融广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监管,强化平台经济反垄断。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决策部署,坚持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的原则,按照业务实质将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金融业务纳入监管。推动实现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交存和“断直连”。规范商业银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整改靠档计息等不规范存款产品。

 

金融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严肃市场纪律,加强预期引导,市场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成功应对多轮次、高强度外部冲击,有力维护了外汇市场稳定。

 

金融反腐治乱力度显著加大,金融法治建设和监管执法有力推进

坚决惩处金融腐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实施国有金融企业纪检监察派驻改革,坚决惩治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监管失守及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坚守“监管姓监”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坚决遏制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行业生态。一批不法金融“大鳄”和靠金融吃金融的“硕鼠”“蛀虫”相继被严肃查处,形成强大震慑。

 

加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统筹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开展金融业综合统计,提升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能力。严格规范金融业综合经营、产融结合和跨区域经营,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和机构设置,金融机构从重规模增长加快向高质量高效率发展转型。以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为突破口,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强化金融法治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国务院发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出台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着力加大金融违法犯罪惩治力度,将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明显提升

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指示要求,在保障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陆续推出50余项开放措施,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全面取消跨境贸易、投融资等领域使用人民币的政策限制,降低人民币跨境使用的制度成本。

 

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有力抗击疫情冲击。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加大对制造业、信息软件、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和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小微企业融资总体实现“量增、面扩、价降”,企业贷款利率处于近5年最低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疫情应对“六稳”“六保”要求,累计对7.3万亿元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当前金融风险总体可控,现实挑战不容轻视

 

 

金融体系整体稳健,风险收敛

金融机构稳健性程度保持较高水平。我国银行业总资产在金融业总资产中占比超过90%,银行稳则金融稳。从人民银行按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评级的结果看,2021年第四季度全国439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中,4082家机构评级处于安全边界内,资产占银行业总资产的98.96%,316家高风险机构资产占比仅为1.04%。特别是资产占比70%左右的24家大型银行评级一直优良,部分银行主要经营指标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发挥了我国金融体系“压舱石”的关键作用。从时序看,高风险银行机构数量从2019年三季度的649家峰值水平,连续六个季度下降至316家,“十四五”期末有望压降至200家以内。

 

金融市场韧性显著提升。金融市场经受住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的冲击考验,运行平稳有序,并较好支持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人民币汇率弹性、韧性增强,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外汇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

 

当前面临的主要风险挑战

发达经济体宽松政策转向带来输入性风险。疫情暴发以来,美国共推出六轮财政刺激法案,总金额达5.7万亿美元,美联储资产负债表扩张88%,已超过8万亿美元。随着经济复苏和通胀高企,发达经济体的货币政策已逐步呈现边际收紧态势,未来全球股票市场、汇率市场、债券市场、大宗商品市场以及跨境资本流动面临震荡风险。此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跨境资本流动的波动性将有所上升,境外输入性风险的影响也可能随之上升。

 

 

经济结构分化形成区域金融风险隐患。当前,需求结构和生产函数发生重大变化,生产体系内部循环不畅和供求脱节现象显现。一些行业产能过剩还未完全出清,部分地区人口净流出,经济持续减速,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进一步凸显,风险可能蔓延到金融领域,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呈现区域集中特征。

 

金融科技发展带来挑战。金融科技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普惠性的同时,也对传统金融业形成冲击。许多中小金融机构科技水平较低,原有商业模式下的客户、资金优势受到大幅挤压。部分平台企业无序扩张形成垄断,金融活动规避监管要求,侵犯消费者权益,对监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和挑战。

 

 

新阶段做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举措

 

 

在新阶段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不断增强系统观念,以风险防范化解为抓手,在推动结构调整和市场出清的同时,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提高金融风险治理能力,有效提升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全局性和主动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沉着应对重大挑战,步调一致向前进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不动摇,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加强金融机构党的建设和公司治理,坚持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等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切实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加强党纪国法教育,严厉打击金融腐败,坚决铲除各种金融风险和金融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

 

妥善应对外部冲击,保持宏观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力度,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坚持稳中求进,调整政策和推动改革要把握好时、度、效,坚持先立后破、稳扎稳打。把好货币供应总闸门,跨周期保持货币总量稳定,保持物价水平和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有效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作用。发挥好我国宏观政策的正向溢出效应。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坚持多边主义,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

 

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

发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同时有效控制其消极作用。要为资本设置“红绿灯”,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防止资本野蛮生长。要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升风险防控前瞻性

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和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健全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微观审慎监管体系,打造审慎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机制,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加强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

 

聚焦体制机制建设,提高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能力

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压实地方、金融监管、行业主管等各方责任,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要强化能力建设,加强金融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化解风险要有充足资源,研究制定化解风险的政策,要广泛配合,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强化中央和地方以及中央部门间的监管协同,形成风险处置合力,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聚焦早期纠正和市场化处置平台建设,有效发挥存款保险制度作用。建立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对重大金融风险严肃追责问责,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同时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坚决查处金融风险形成背后的腐败问题。

 

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

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守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落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金融监管部门承担本行业风险监管和处置责任。人民银行依法依规守住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新的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善于斗争,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之以恒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实现新时代“两步走”战略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

    (网络编辑:guest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