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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人民银行委员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2-09-12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1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对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2年2月22日,中央巡视组向人民银行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党中央集中安排对25家金融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是加强党对金融工作全面领导、深入推进金融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重视。中央巡视严肃指出人民银行及金融系统存在的问题,客观全面、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通过逐一对照反思,党委同志深受触动、深受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为金融系统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通过反复学习领会,人民银行党委对自身的短板和弱项查摆得更加透彻,对新时代金融工作规律认识得更加清晰,对自身肩负的职责使命理解得更加深刻,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信心和决心。

  (二)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带领党委同志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金融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反复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多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切实承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责,主持起草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提出“问题准、任务真、措施实”要求,反复修改完善,带头领办105项措施。与其他党委同志一道,认真研究分析和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2月26日,人民银行党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巡视整改,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党委书记任组长并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对巡视整改负总责;其他党委同志为副组长或小组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从本人改起,以上率下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认真组织研究牵头领域的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靠前指挥协调,推动职责范围内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巡视整改动真格、不走样。在人民银行党委带领下,各部门各单位扎实推进每项整改任务和举措,突出抓好“点人点事”问题整改,努力拿出一批能够从根本上消除隐患、有重大突破的成果。

  (四)党委扎实推进整改。一是强化动员部署。2月24日,党委书记讲授专题党课,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动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4月1日,党委书记主持召开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部署暨巡视巡察工作会议,代表党委进行再动员、再部署。5月20日,人民银行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巡视指出问题的深层次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6月30日,人民银行召开党代表会议,党委书记、行长专门对做好下一阶段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周密制定方案。对照中央巡视指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作为推动整改工作的“任务书”“路线图”,共确定473项整改措施。分别明确责任党委同志、牵头单位、整改时限,确保每项任务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同时,认真核查处置巡视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以及群众信访事项。三是持续跟踪问效。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13次党委会议、2次专题会议、2次中心组学习、3次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深化思想认识,部署整改任务,督导整改进展,分析研究重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五)统筹巡视整改与疫情防控和经济金融稳定。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深入研究金融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面对今年以来国际环境出现超预期变化和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严峻形势,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加强巡视整改成果转化运用,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牵头协调金融部门和企业,下大力气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统筹推进巡视整改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巡视办和国务院金融委的有力指导下,人民银行党委克服时间紧、难点多、疫情冲击等多重困难,扎扎实实开展整改,逐条逐项对账销号。截至8月末,已完成310项整改措施。其中,集中整改期内的165项措施已全部完成。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决策部署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有不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不够系统深入,发挥金融管理牵头抓总作用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中央第八轮巡视以来,人民银行党委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更加主动、更加自觉,在系统研读、融会贯通、交流讨论、学用结合、贯彻落实等方面狠下功夫,深刻理解中国特色金融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并不断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委带领全行上下,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政治要件,办理质量和时效不断提高。对贯彻落实情况定期开展总结评估和“回头看”工作,相关情况及时向党中央报告。

  二是发挥金融管理牵头抓总作用。组织金融单位全面摸排各自领域突出风险,制定应对预案和措施。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提高源头防范能力。落实牵头责任,完善金融管理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协同机制。整体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原则,明确金融基础设施准入管理要求。已推动全国25个省份建立省级地方征信平台,缓解当地中小微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问题。指导清算机构优化系统功能、拓宽服务范围,防范支付风险。推动金融业综合统计执行统一标准。提高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实用功能,发布数据支持管理办法、数据共享目录。持续增强金融业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登记结算系统互联互通,与证监会联合发布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开展互联互通合作的公告。牵头起草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办法。会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落实好信用类债券发行、信息披露、信用评级、违约处置、跨市场执法等方面的统一性要求。

  2.针对“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惠民服务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破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引导督促金融机构服务国家战略还需加强”问题

  一是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政策调节力度,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4月15日宣布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释放长期资金约5300亿元。1月至6月,广义货币(M2)、社会融资规模、贷款余额增速均保持在10%以上。精准施策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抓好落实落地。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信贷投放力度,设立1000亿元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加强多层次政银企对接,强化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协调联动,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会同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改善对文化和旅游企业的金融服务,发挥多方力量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恢复发展。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协调,加快落地全年上缴1.1万多亿元结存利润,目前已上缴1万亿元。积极配合财政政策,上半年政府债券净融资4.65万亿元。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对接重大项目,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新增政策性银行信贷额度8000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名单内项目投资融资。设立30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依法合规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

  二是大力支持和服务国家战略。加大对创新驱动国家战略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工作方案。创设科技创新再贷款和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支持科技强国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推动扩大科技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增加高成长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加大对绿色转型、“双碳”目标国家战略支持力度。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增加1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额度。截至6月末,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银行发放碳减排领域贷款4115亿元。建立与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联系机制,指导金融机构更好满足煤电煤炭企业合理融资需求。5月末,煤电保供企业贷款同比增长12.9%。牵头制定2022年绿色金融标准重点推进清单,按季度开展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持续推进深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相关事项。

  三是加大金融惠民服务力度。围绕新市民、灵活就业人群、老年人等普惠金融受益群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做好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的接续转换工作,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货车车贷、受疫情影响的个人房贷消费贷,支持银行年内延期还本付息。6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3.8%;普惠小微授信户数5239万户,同比增长36.8%;6月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82%,保持“量增、价降、面扩”态势。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广泛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畅通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组织开展“征信修复”乱象治理“百日行动”。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建立与最高人民法院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严谨细致做好巡视转交群众信访件办理工作,对信件内容逐一核查,及时办理答复。

  3.针对“统筹协调抓落实有欠缺,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提升统筹协调抓落实能力。履行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职责,增强系统观念,完善协同机制,加强跨区域监管协作。完善金融委问责机制,压实各方责任。抓紧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初步搭建基本框架。

  二是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对重点风险领域进行排查,梳理风险点,逐项明确应对措施。强化跨行业、跨市场风险防控,密切监测创新类金融业务风险。组织部分省份开展区域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完善对部分行业的碳排放测算方法。统筹推进重点风险项目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处置化解重点风险。

  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持续优化完善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加强市场引导和预期管理,指导金融机构既要做好前期金融资源过度投入问题的纠偏,也要保持融资平稳有序。6月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和中央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政策效果持续显现,房地产贷款增长态势企稳向好。

  4.针对“推进深化金融改革成效不够明显,金融法治建设较为滞后”问题

  一是用改革方式优化宏观调控。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健全市场化利率体系和央行利率调控机制。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引导自律机制成员银行参考市场利率变化调整存款利率,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下行。实施好时间、结构两个维度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正式批准设立两家金融控股公司,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全面、持续、穿透监管,初步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架构。

  二是加快推进债券市场改革。大力推动建立统一债券市场迈出实质性步伐。在联合五部委发布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发展方向和改革举措。联合证监会、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通知,统一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信用评级、违约处置、跨市场执法等规则。推动债券市场统一对外开放,联合证监会、外汇局发布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公告,按照“一套制度规则、一个债券市场”原则,统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制度框架和跨境资金管理。与国资委、证监会共同建立国有企业债券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并将成员单位扩大至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牵头起草公司债券管理条例,推动完善公司债券法律法规框架。

  三是加大金融机构改革力度。坚持分省分类、因地制宜,推动中小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保持商业可持续的县域法人地位长期总体稳定,依法尊重和保护产权,保护经营良好的法人机构自主选择权,鼓励优质机构兼并高风险机构。进一步加大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分类分账改革推动力度。

  四是加强金融法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等重要立法修法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配合全国人大制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规范加强监管。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整改情况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存在不足,纠治‘四风’不够深入,严的氛围没有形成”问题

  一是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召开人民银行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坚持严的主基调,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出具体部署。修订《人民银行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开展厅局级单位“一把手”述责述廉评议。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坚决落实内部巡视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人民银行系统巡视巡察工作质量。

  二是扎实履行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跟进监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开展监督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意见。将巡视整改监督与日常监督有效贯通,对巡视整改开展“全过程”监督。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曝光,推动提高整改主动性、自觉性。深入分析研判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针对屡查屡犯、屡改屡犯的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部署开展11项专项整治,与中央巡视整改任务一体推进,推动巡视整改监督形成更大合力。集中力量办理中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建立台账、逐件会商,确保件件有着落。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案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以案为鉴,加强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警示教育、监督制约、内部治理。全面梳理人民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并向社会公布。清理排查变相许可事项,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全面排查监管评级、评估、评价等事项,严控没有法律依据和实施必要的评级、评估、评价等活动,完善实施程序。加强对分支行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切实防范权力滥用和任性执法。完成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的全员培训。进一步加强分支行管理,督促分支行党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将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纳入巡视监督重点,加强对分支行的政治监督。对各级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预算管理、依法行政和内部控制等开展内部审计,督促做好审计整改。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情况

  针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干部离职管理不够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抓好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强化自身建设,规范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制度,发挥好头雁作用。专题学习讨论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的制度文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沟通协调,改进分工协作,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和效率。进一步加强下级领导班子建设,在年度考核、选人用人监督检查中将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对分支行和企事业单位“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将整改审计发现问题、落实审计建议纳入议事决策事项。

  二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定期综合研判机制,加大科学统筹谋划力度,突出政治标准选拔干部,深入调研分析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加大干部统筹调配力度。加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对于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健全上下联动的年轻干部接续培养锻炼机制,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和关心关爱。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学习宣传活动,突出强化政治能力和家国情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理想信念根基。进一步规范干部离职管理,着力构建辞职管理“防火墙”。

  三是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听取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党委书记带头点人点事,党委成员现场评议,拧紧责任链条。完善党组织设置,合理设置纪检工作机构,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能力”主题党日,邀请专家为系统党员干部作专题讲座。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方面的整改情况

  针对“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向全系统通报内部审计屡审屡犯问题,督促问题整改,坚决制止“边改边犯”“此改彼犯”。组织开展人民银行系统审计发现问题对照查改和“回头看”。明确扎实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实现中央巡视整改与加强内部巡视巡察贯通、抓好审计监督等责任。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整改,将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纳入党委巡视工作方案,作为监督重点。会同银保监会联合约谈相关金融机构,严肃通报审计发现金融行业问题。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在全力抓好集中整改期任务整改的同时,人民银行党委坚持以钉钉子精神和常态化机制推动长期整改任务落实。截至8月末,计划集中整改期后完成或长期整改的308项措施中,完成145项,其他措施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从政治和大局高度统筹谋划、系统推进金融工作。一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国务院金融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委同向发力,密集出台《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公告等一系列稳经济政策举措。及时做好新的政策储备,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全力支持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切实稳住宏观经济基本盘。二是深入探索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深入研究金融领域重大问题。以编制“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为抓手,将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金融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区域金融改革发展等工作纳入规划并持续推动落实。

  (二)持续缩小金融惠民服务与群众期待的差距。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落地实施。配合银保监会推动各地落实好P2P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加快涉案资产追缴处置进度。配合证监会开展产权交易场所违规金融活动整治。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推动修改打击洗钱犯罪司法解释。推动反洗钱工作数字化转型,提升数据分析使用能力。有效发挥反洗钱监测分析在扫黑、禁毒、反恐、反腐、打击地下钱庄、防控金融风险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守护好国家金融安全和人民群众资金安全。

  (三)加快建立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长效机制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常态化工作机制。一是对全国性银行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结果进行通报。约谈有关金融机构,督促其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力度。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尽职免予问责、不良容忍度、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政策安排,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推广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发挥供应链票据平台作用。二是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的通知》,创设科技创新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科创企业发债融资对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科技创新主题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投机构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四)加快补齐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治理薄弱环节。挖掘支付清算、反洗钱相关数据的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完善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压力测试、大型企业风险监测、重大事项报告等监测体系,研究将不良资产真实性现场评估等纳入评级体系。通过交叉评级、交叉验证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保证评级全流程的客观公正性。建立评级工作廉洁自律自查自评工作机制,进一步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起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草案)》,按程序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意见。加强金融信息安全管理。

  (五)坚决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一是深入落实中央深化改革重大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强化大型支付平台企业监管 促进支付和金融科技规范健康发展工作方案》。二是提高大型银行风险抵御能力。结合监管要求与自身业务实际,稳妥有序推进债券发行。加强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明确附加监管相关信息报送要求以及恢复与处置计划制定要点。三是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加强跨市场跨行业跨业态特别是金融控股公司等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管理,稳步推进具备设立条件的企业依法申设金融控股公司。加快制定并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相关监管细则。配合银保监会指导完善中小银行公司治理机制。

  (六)加快新兴领域金融法治进程。健全金融创新领域法律规范。推进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建设。推动完善金融科技领域制度规范。编制形成金融科技伦理指引标准。加强与银保监会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健全场外衍生品市场监管制度。完善金融法律域外适用规定。

  (七)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出台一系列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离岸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发展,支持和规范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支持稳外资稳外贸。扩大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增加试点地区和企业数量,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优化人民币清算行布局,深入推进双边货币合作,将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货币互换安排升级为常备互换安排,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有序发展。

  (八)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开展大排查、大起底,严格自查自纠,从严从紧开展整改,逐一对账销号。党委带头落实“开短会、写短文、说短话”要求,持续为基层减负。加大对执法检查的统筹力度,切实落实“双随机”监管,突出风险为本的导向,指导各分支行优化执法检查安排。通过成立专家小组、召开形势座谈会、赴基层调研等方式,与市场机构、专家学者等加强沟通交流,进一步加大政策制定调研力度。做好窗口服务,指导商业银行优化小微企业和流动就业群体银行账户服务,实现开户流程明显优化、时间明显压缩。面对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量激增形势,将国库系统业务办理终了时间延长至每天19:30,并且支持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退税业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人民银行党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中央第八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国务院金融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继续抓好整改任务落实,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努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让党和人民放心。

  一是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重要工作情况和进展。认真履行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职责,强化金融管理牵头抓总责任,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二是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断健全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机制。稳妥有序推进金融风险处置。健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管理。实施好存款保险制度,发挥存款保险早期纠正和市场化风险处置平台的作用。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问责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压力传导,压实各级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委成员“一岗双责”。保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密切沟通,贯通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下级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强化对要害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管。发挥“大监督”工作机制作用,将巡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各类监督。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

  四是加强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提高党性觉悟。改进党委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政治领导能力。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好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下级班子贯彻不力、发生偏差和失误的,及时约谈纠正,必要时作出组织调整。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政治素质考察,加强教育引导和关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五是深化重点领域金融改革。深化债券市场改革,大力支持直接融资。加强本外币政策协同,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提升人民币资产吸引力,促进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改革。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深化法治央行建设,加快推进金融立法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2年9月11日至30日。联系电话:010-66194880(工作日8:30至11:30,13:30至17:00);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人民银行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00;电子邮箱:xszg@pbc.gov.cn。

中共中国人民银行委员会

2022年9月11日

    (网络编辑:guest2021)